天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2022年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現將天門市住房公積金2022年年度工作報告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18名委員,2022年召開2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有《關于調整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的請示》、《2021年度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等。
(二)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是天門市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全市公積金相關業務辦理。從業人員45人,其中,在編25人,非在編20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2年,新開戶單位67家,實繳單位731家,凈增單位19家;新開戶職工4030人,實繳職工36469人,凈增職工1219人;繳存額7.24億元,同比增加13.88%。2022年末,繳存總額51.98億元;繳存余額25.73億元,同比增長11.47%。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7家,與往年持平。
(二)提取:2022年,提取額4.59億元,同比增加19.84%;占當年繳存額的63.39%,比上年增加3.17個百分點。2022年末,提取總額26.24億元,同比增長21.25%。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其中,單繳存職工最高額度60萬元,雙繳存職工最高額度60萬元。
2022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663筆2.46億元,同比分別下降34.93%、28.48%。
2022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本金2.23億元。
2022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1553筆28.19億元,貸款余額16.4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6.09%、9.60%、1.48%。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63.99%,比上年減少6.33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7家,與上年持平。
2.異地貸款:2022年,發放異地貸款90筆3392萬元。2022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3.51億元,異地貸款余額2.85億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22年,中心未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
4.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2022年,中心未發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四)購買國債:2022年,中心未購買國債也無余額。
(五)資金存儲:2022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0.18億元。其中,活期0.04億元,1年(含)以下定期 8.87億元,1年以上定期0.83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0.44億元。
(六)資金運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63.99%,比上年末減少6.33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22年,業務收入8848.01萬元。其中,活期存款收入59.81萬元,委托貸款收入5265.94萬元,定期存款收入3522.26萬元。
(二)業務支出:2022年,業務支出5473.11萬元。其中,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5416.88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56.23萬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3374.91萬元,同比增加14.25%。增值收益率1.38%,與上年增加0.11%。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23.31萬元,提取管理費用1167.47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184.14萬元。
2022年,上繳財政管理費用1720.22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087.67萬元。2022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646.51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0059.04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2年,非稅收入對應管理費用支出876.0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63.84萬元,公用經費44萬元,專項經費668.18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2022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154.34萬元,逾期率0.9‰。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2022年,提取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23.30萬元,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0萬元。2022年末,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646.51萬元,占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1%,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9.37%。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截止2022年末,中心無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65.51%,國有企業占12.71%,城鎮集體企業占0.22%,外商投資企業占1.68%,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0.7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9.12%,其他占0.05%。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33.95%,國有企業占7.07%,城鎮集體企業占0.05%,外商投資企業占1.69%,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39.58%,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7.39%,其他占0.27%。
(二)提取業務。
提取人數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8.0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64.80%,租賃住房占4.16%,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1.2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6.31%,出境定居占3.98%,其他占1.46%。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22年,支持職工購建房8.34萬平方米(含公轉商貼息貸款),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14.60%,比上年末增加0.42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4816.98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5.13%,90-144(含)平方米占86.27%,144平方米以上占8.6%。購買新房占69.38%,購買二手房占16.2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30%,其他占14.03%。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77.83%,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22.17%,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0%。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43.74%,30歲-40歲(含)占36.65%,40歲-50歲(含)占14.18%,50歲以上占5.43%;首次申請貸款占94.42%,二次及以上申請貸款占5.58%。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截止2022年末,中心無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
(四)住房貢獻率。
2022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74.30%,比上年減少39.16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當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2019年,根據天門市委、市政府印發《天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要求,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建制劃轉到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管理。2020年成立二級單位天門市公積金直屬中心繼續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包括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等繳存政策調整情況;當年提取政策調整情況;當年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貸款條件等貸款政策調整情況;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標準等;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政策落實情況。
2022年,中心經管委會同意調整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684元,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調整為60萬元。同時拓寬了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本人、父母或者子女自住住房所在小區被納入老舊小區范圍的,在加裝電梯、房屋修繕和對住房進行適老化改造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實施了武漢城市圈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政策,武漢城市圈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武漢城市圈任一城市購買首套住房的,可向購房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由所在城市的中心按當地政策受理申請并辦理貸款手續。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推進住房公積金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情況,服務網點、服務設施、服務手段、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和其他網絡載體建設服務情況等。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和住建部的工作要求,我中心進一步完善公積金數據共享機制,促進公積金“跨省通辦”業務已見成效,涵蓋八項業務,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開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全部還清證明,其中,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11份、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29筆、住房公積金單位及個人繳存信息變更業務分別為個人52筆單位23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192筆、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16筆。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包括信息系統升級改造情況,基礎數據標準貫徹落實和結算應用系統接入情況等。
為深化改革,加強信息化建設,打破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我中心與房地產市場管理處、不動產管理局等部門已實現了網絡互通、數據共享,職工在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就可以線上同步辦理不動產預告登記和不動產抵押登記(簡稱“雙抵押”),無需職工在多個部門來回跑,只要來一趟公積金中心,即可一次完成所有手續,真正做到了“讓網絡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路”,將“雙抵押”的辦理周期由原本的兩周縮短至“當日出證”,既簡化了本中心的業務流程,也方便了辦事群眾。
(五)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包括:文明單位(行業、窗口)、青年文明號、工人先鋒號、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巾幗文明崗)、先進集體和個人等。
天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榮獲“2022年度省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六)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本單位2022年度無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的情況。
(七)當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的糾正和處理情況等。
本單位2022年度未出現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況。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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